農業新聞
文號5501
臺灣農產品輸銷中國大陸情形 農委會說明政府立場
- 發布日期:98-04-28
- 發布機關:農委會(國際處)
農委會表示,我國農產品外銷係以「立足臺灣、全球佈局」原則,積極拓展國際市場,以往日本、香港及歐美為台灣農產品外銷主要目標市場,而中國大陸近年經濟成長,臺灣農產品出口至中國大陸之出口值,自 91 年度之 6,640 萬美元至 97 年度增加為 4 億 3,658 萬美元,成長 6.6 倍,顯示中國大陸為台灣農產品具潛力目標市場之ㄧ。
農委會為加強開拓中國大陸市場,自 97 年起加強辦理各項宣傳促銷活動; 針對台灣具特色的水果,98年已規劃於中國大陸華北、華中以及華南地區重要消費城市,與當地通路商合作,在零售超市通路辦理「台灣水果節」宣傳促銷活動,加強向消費者介紹台灣水果的優質美味;並將邀請大型連鎖通路商來臺訪問並進行貿易洽談,以建構長期穩定行銷通路。另已規劃在中國大陸註冊「吉園圃臺灣安全蔬果」、「CAS優良農產品」等標章,並配合媒體及通路促銷活動,在中國大陸積極宣傳擁有此等標章者即為臺灣生產之優質安全產品,以便和中國大陸的農產品做區隔。
至於台灣柳橙外銷中國大陸部分,農委會表示,國產柳橙自 97 年 12 月 15 日至 98 年 1 月 16 日陸續由產地集運出貨,共出口 1,251 公噸 (57 櫃 ) ,較原訂採購目標量( 1,200 公噸)增加 51 公噸。
農委會指出, 97/98 年期外銷大陸之柳丁,規格為周徑 21 公分及 23 公分之果實,外觀無病蟲害及其他傷害,負責柳丁外銷至中國大陸之產地集貨單位以每公斤 13 元向農民購買,再由供貨單位分級包裝集運,農民無需支付紙箱、運費等費用;且為確保果實品質建立商譽,農委會農糧署特別訂定「外銷柳橙採收及分級包裝標準作業程序」,嚴謹規範採收處理標準作業,訂定品質基準及分級規格標準,供產地農民團體據以執行。據瞭解前述 1,251 公噸柳橙出口至中國大陸到貨品質良好,銷售順利。
農委會表示,農產品拓展國際市場工作非一蹴可及,除以高品質農產品穩定供應外,更需長時間與通路商及消費者保持良好互動,始能獲得成效。農委會將持續對中國大陸進行市場及消費型態調查,擬訂整體行銷策略及行動計畫,並整合資源協助解決外銷所遭遇之障礙,以提升台灣水果出口中國大陸之量值,增加台灣果農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