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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5549

農民農暇打零工維持農保資格符合實務,未放寬投保資格
農業就業人口與農保被保險人統計數據,計算基礎不同結果不同

  • 發布日期:98-06-19
  • 發布機關:農委會(輔導處)

  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於 97 年 11 月 26 日修正,規定農保被保險人在 97 年 11 月 28 日以後,於農暇之餘從事非農業勞務工作參加勞保,得繼續參加農保,是基於農業工作具季節性的特性,對於農民在農閒時間打零工,從事非農業勞務工作以貼補家用,因雇主須依規定為其加保勞保,致農民喪失農保資格,影響農民農保權益,這項修正是為反映農民實際需要而修正,是解決農民實際的困難,並未放寬農保加保資格。

基於實務修正農暇規定合於情理

  農委會表示,農民常常因為經濟或季節性因素而兼業打零工或利用農暇之餘從事非農業勞務工作以貼補家用,為反映農民實際需要,政府修正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 6 條,對於農保被保險人 97 年 11 月 28 日以後,於農暇之餘從事非農業勞務工作再參加勞工保險,得繼續參加本保險,其領取該農暇之餘期間之勞工保險老年給付,除法律另有限制外,不宜限制其因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致喪失農保資格,進而使其無法領取老農津貼。因此基於農業工作特性與農民實務需求而修正相關規定,應是合於情理的作法。

農業統計資料定義及範圍與計算基礎不同,數據自有所不同

  農委會並就農業人口與農保統計數據的差距提出說明。農委會表示,農民的一般性定義是依據農業發展條例的規定,指直接從事農、林、水產、畜牧等生產事業的自然人。相關農業統計資料因統計標準與使用目的不同各有其定義及範圍,其適用對象與計算基礎不同,統計數據自有所不同。農保人數偏高最主要原因是基於照顧農民,並無年齡的上限,因此 65 歲以上被保險人即占 48.6 %。

  農委會進一步說明,農業就業人口是依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在年滿 15 歲之就業人口中,從事農林漁牧業工作並獲取報酬者或每週從事 15 小時以上農業工作之無酬家屬推估所得約 54 萬人。而如果依 94 年農業普查資料( 5 年辦 1 次)農戶內從事自家農牧業工作者則有 157 萬人,其中主要工作者近 64 萬人。

  至於農民健康保險,依農民健康保險條例規定,農民除已參加軍、公教、勞保者外,應一律參加農保為被保險人。農會會員直接納保,非農會會員則要具備年滿 15 歲以上、每年實際從事農業工作時間合計達 90 日以上、無農業以外之專任職業、自有或承租農地達一定面積且依法從事農業工作連續經營滿 1 年等資格條件予以認定。

  農委會表示,從事農業農民參加農保之資格的審查辦法係農委會與內政部會銜發布,農委會並將持續與內政部再行協商檢討相關規定,並協請承辦單位勞保局更注意加保資格之審查, 及 請各縣市政府輔導農會加強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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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8-06-19:5,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