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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5571

企業i -Tree,臺灣更美麗 農委會推動企業認養造林,落實綠色造林願景

  • 發布日期:98-07-15
  • 發布機關:林務局

  為貫徹「綠色造林計畫」 8 年 6 萬公頃 的目標,農委會擴大民間參與造林途徑,於 98 年 5 月 26 日 訂定發布「企業團體認養公有土地造林管理規範」,該機制是透過公開徵求的程序,邀請企業團體參與認養造林。透過啟動該機制,預計今年將推動 150 公頃 的公有土地,提供企業投入認養造林,此將可增加臺灣的森林覆蓋率,亦可呼應企業社會責任。

  農委會胡副主任委員興華表示,「企業團體認養公有土地造林管理規範」主要的宗旨是鼓勵企業團體認養公有土地無償新植造林及撫育林木,該機制透過土地管理單位評估可供認養的土地後,對外公開徵求認養單位,讓有意願認養且最低資本額或財產總額達 1 千萬元的企業團體可以進場參與。而認養的土地因考量造林規模,其最小面積應為 0.1 公頃 。

  有關認養造林的程序,林務局顏局長仁德說明,如申請認養的單位為 1 個,可由土地管理單位審查同意後,簽訂認養造林契約。申請認養單位如有 2 個及以上的情形,則由評審小組以評選方式來決定。認養造林期間一般為 3 年,如果企業團體認養成效良好,可再與土地管理單位續約。此外,如果有企業表示僅提供資金的情況,則可另由雙方訂定契約規範。

  98 年 7 月 15 日 記者會中,陸軍步兵學校、陸軍軍官學校、臺大實驗林、台電公司及台塑等已先行提供及認養造林地的機關、企業等代表在會場熱烈交換造林心得,分享認養造林的經驗。農委會身為林業的大家長,更見證台電公司與陸軍步兵學校簽署 i-Tree 認養造林的儀式,象徵政府與企業共同攜手保護台灣。

  農委會最後強調,「政府資源有限、民間力量無窮」,為加速實現這項目標,農委會鼓勵企業界朋友一同推動「 i-Tree (愛樹)運動」,投入認養公有土地造林的行列,一方面可讓企業回饋地方、服務地方,另一方面亦可加速營造森林新風貌。農委會預估今年推動的公有土地 150 公頃 獲得認養後,將可減少 1,500 噸的 CO2 ,未來持續透過各界踴躍參與,將可讓臺灣福爾摩沙美名再度揚名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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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8-07-15:9,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