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新聞
文號5585
審慎處理ECFA農業議題,保障台灣農民權益
- 發布日期:98-07-29
- 發布機關:農委會(國際處)
有關報載中經院原始報告指出「兩岸若簽署 ECFA ,將對台灣的多個產業極為不利」乙節,農委會於今 (29) 日指出,由於農政部門基本立場為「在兩岸簽署 ECFA 後,仍將繼續管制中國大陸 830 項農產品進口」,因此洽簽 ECFA 對我國農業影響不大。另針對已開放農產品項目是否進一步調降關稅,目前該會不考慮將該項議題納入 ECFA 諮商範圍。
依據報載兩岸貿易自由化後,我國蔬菜及水果產值減少 5.38 %,農委會表示該項數字係由學者推估,在兩岸經貿完全自由化的假設條件下所預測,與目前政府持續管制中國大陸農產品進口之現況並不相符。為避免我國農漁畜產業受到中國大陸農產品進口衝擊,目前該會將國內大多數具經濟生產作物,包括稻米、花生、大蒜、紅豆、東方梨、香蕉、芒果、鳳梨等 16 項關稅配額產品,以及國內大宗產品如茶葉、甘藍、白菜、馬鈴薯、洋蔥、重要水果、畜產品、鮪魚、吳郭魚、牡蠣等均納入管制進口範圍。
依據海關統計資料, 中國大陸目前為我國農產品貿易的第 3 大夥伴國, 97 年我國由中國大陸進口農產品總值為 7.18 億美元,由於多以原物料為主,包括木材( 16% )、穀類製品( 13% )及中藥材( 6% )等,爰同期間我國農產品出口到中國大陸總值為 4.36 億美元,其中以皮製品( 52% )、水產品( 10% )、羽毛製品( 5% )為大宗。就貿易結構而言,我國除多數初級產業排除來自中國大陸低價農產品的競爭外,並可自中國大陸進口木材、高粱、皮革等廉價原物料進行加工,有利我國相關產業發展。因此,目前兩岸農產品貿易結構對我國較為有利。
農委會強調,目前政府推動 ECFA 仍在研究及溝通階段,前述已開放進口之中國大陸農工原料產品調降關稅對於國內產業的影響,仍待進一步評估並與各界溝通,因此目前該會不考慮將該項議題納入 ECFA 諮商範圍。在上述前提下,簽訂 ECFA 對農業部門在市場開放方面並無任何改變及影響,我方並可在 ECFA 架構下,與中國大陸就動植物檢疫、檢驗及農業智慧財產權方面進行協商,以確保我研發成果,並排除貿易障礙,建立我農產品輸出中國大陸市場之有利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