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新聞
文號5596
陳主委關心莫拉克颱風災情 親赴災區視察
- 發布日期:98-08-10
- 發布機關:農糧署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表示,台灣地區自 8 月 6 日起受莫拉克颱風影響,目前已造成屏東縣等 20 縣市農業災情,截至 8 月 10 日 11 時止,農業產物估計損失及民間設施毀損計 50 億 5,738 萬元,其中以高雄、屏東兩縣受災情形最為嚴重,陳主任委員關心該兩縣受災情形,本 (10) 日偕同屏東縣曹縣長啟鴻及高雄縣相關人員與民意代表等親赴屏東縣及高雄縣現場視察。陳主任委員對當地災情嚴重極為關切,協調高屏兩縣政府要求基層鄉鎮公所,動員人力分組併行辦理農業災情勘查認定工作,儘速於 15 日內完成救災程序,協助農民早日復耕復建。
陳主任委員等先到屏東縣里港鄉了解木瓜、香蕉果園折損情形及養蝦、養雞戶受災情形,隨後到高雄縣美濃鎮關心果園受損及屏東縣九如、萬丹鄉畜產受害情形,並向農友懇切表示其慰問與關懷。陳主任委員對本次莫拉克颱風淹水導致豬、雞死亡嚴重,為免滋生疫情特指示畜牧單位儘速清運處理斃死畜禽及消毒防疫工作,斃死雞數量少者以就地掩埋處理,數量多者送交焚化處理或做堆肥;斃死豬則運至化製場化製,由雲林縣化製場派集運車協助清運,必要時將洽請台糖公司提供土地進行掩埋;另為協助農友紓困,指示本次受災農戶,除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給予救助外,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年息 1.25% ,期限 5-10 年,受災戶可向當地農漁會申請,如還款困難者可申請本金寬緩 2 年繳交,期限內僅需繳交利息。
農委會表示,本次莫拉克颱風災害,該會業於 8 月 9 日依「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規定公告高雄、屏東及花蓮縣為辦理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該會將督導該縣政府本迅速、確實之原則,辦理災害申請、勘查,讓農民儘速得到救助。該會同時呼籲,經該會公告辦理現金救助地區之受災農民,務必自公告翌日起 10 日內向土地所在地鄉鎮公所提出申請,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