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新聞
文號5651
農委會積極撤銷搶註案並輔導產地標章註冊
- 發布日期:98-11-01
- 發布機關:農委會(科技處)
有關報載「中國農產打台灣旗號政府不敢管」,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表示,自 94 年底該會獲知台灣 8 個茶產地在大陸遭商標註冊後,該會除補助茶業團體成功撤銷其中 4 案外,針對其他著名農產品產地,亦經邀集相關單位進行專業評估後,提出池上米、西螺醬油、燕巢芭樂之撤銷案及古坑咖啡之異議補充案。該 4 案目前均已獲裁定撤銷,惟池上米及古坑咖啡之大陸商標註冊人不服裁定,農委會正持續積極處理中,務期完成最後撤銷程序。為期中國大陸官方正視並防止搶註案之發生,農委會已將防止搶註案納入兩岸協商議題,以期尋求徹底解決之道。
農委會表示,產地標章等商標為屬地主義,必須於當地國申請註冊後始獲保護,近幾年農委會積極輔導產地團體及地方政府於國內外進行註冊。目前完成國內註冊者,包括阿里山茶、西螺濁水米及澎湖優鮮水產等 15 項,農委會將進一步輔導至國外註冊以強化國際保護。此外,為提高台灣農產品在大陸之識別性並強化保護,該會業於本( 98 )年向中國大陸提出 CAS 台灣優良農產品、 CAS 台灣有機農產品及吉園圃安全蔬果等 3 項證明標章之註冊申請,以利台灣農產品拓展大陸市場。
農委會說明,該會對於台灣重要農產品產地標章保護非常重視,並採取各種措施積極輔導,報載各節顯與事實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