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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5747

茶品標示將增列個別產地來源,提供消費者明確資訊

  • 發布日期:99-02-09
  • 發布機關:農委會(國際處)
  有關報載「中越茶混台茶,低價攻購物台」一節,農委會本(9)日強調,目前僅開放中國大陸普洱茶進口,國內有生產的紅茶、半發酵茶(如烏龍茶、包種茶等)及綠茶並未開放。針對越南進口茶葉混充台灣茶,衛生署現正研擬茶葉標示增列來源地及比例,農委會呼籲消費者購買有產地標章的國產茶葉,以維護自身權益。

我國只開放中國大陸普洱茶進口

  農委會說明,為保障國內茶農權益,我國有生產的紅茶、半發酵茶及綠茶均列入830項管制中國大陸進口清單,並未開放進口。某立委指稱中國茶在今(99)年1月進口量增加,並從越南轉口進入台灣,經查該期間自中國大陸進口的538公噸茶葉均為普洱茶。普洱茶為前政府於93年間所開放,國內並無生產該類茶葉。

政府將繼續加強進口茶葉的管理

  該會表示,對於進口茶葉攙配國產茶葉,不論混充比例,均以國內為原產地的做法,衛生署目前已依據監察院今年1月的糾正內容研擬改進。未來將增訂茶葉個別產地來源及比例的標示規範,以提供消費者明確的資訊。此外,衛生署對於中國大陸及越南進口茶葉的相關號列,均已提高查驗機率,且以「殘留農藥」為重點檢驗項目,以確保民眾飲食安全。

  另為防杜中國大陸茶葉經由越南非法進口,農委會除於98年底再度協調海關加強走私查緝外,並將於今年3月舉辦的台越雙邊農業合作諮商中,進一步要求越南政府將現行由民間團體核發產地證明的做法,改由官方核發產地證明,並加強相關查核管理。

消費者可認明茶品產地標章

  農委會表示,近年來該會積極輔導法人、團體或政府機關向經濟部申請國產茶葉產地證明標章註冊,以進行市場區隔,目前包括嘉義縣政府等機關、農會,已取得「阿里山高山茶」、「鹿谷凍頂烏龍茶」、「文山包種茶」、「杉林溪茶」及「瑞穗天鶴茶」等產地證明標章註冊。在產銷履歷部分,亦已輔導130個茶葉生產單位通過驗證,其產品均貼有產銷履歷標章,透過來源追溯管理即可確保消費安全。

  該會強調,進口茶混充國產茶只是少數業者的行為,多數茶農仍然誠實標示,請社會各界勿擴大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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