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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5716

兩岸檢疫檢驗協議絕不為中國農產傾銷開後門

  • 發布日期:98-12-23
  • 發布機關:農委會(國際處)

  針對媒體報導「農產協議,蘇治芬:為中開後門」引述雲林縣蘇治芬與嘉義縣張花冠兩位縣長質疑兩岸簽訂農產品檢疫檢驗協議是矮化主權,「等於是替中國農產品傾銷台灣開啟了第一步,檢疫標準一旦放寬,未來中國無法輸出到其他國家的農產品,將會全部傾銷到台灣」,農委會表示,兩岸檢疫檢驗協議對順暢我農產品銷陸通關有幫助,同時,政府將繼續管制 830 項大陸農產品,我方對農產品檢疫檢驗標準也不會降低或放寬, 該協議完全不涉及農產品開放議題,蘇縣長及張縣長擔心的事情不會發生,政府會捍衛農民與消費者的權益 。

  農委會表示, 目前我國出口至中國大陸的 22 項台灣水果訂有 657 項農藥殘留標準,惟中國大陸衛生部僅對其中 161 項訂有標準,其餘項目均不得檢出,不利我水果輸出。 第四次江陳會 簽署檢疫檢驗合作協議,有助於兩岸進行農藥殘留標準之訊息交流,我方更可透過本協議與中國大陸協調,增訂我國使用的農藥殘留標準,順暢國產農產品輸銷大陸。

  農委會強調,目前開放自中國大陸輸銷台灣之農產品,仍將維持現行 國家檢疫檢驗標準,嚴格把關,不會讓大陸農產品藉機傾銷。所謂「矮化主權,自廢武功」的說法,與事實不符 。

  另報載台中縣冉齡軒議員率眾赴江陳會場抗議中國山寨版水果低價搶進台灣市場,指有中國大陸「摩天嶺柿子」在新竹銷售,農委會表示,經查中國生鮮柿子為馬政府管制不得進口的 830 項農產品項目,民眾若發現有人販售中國生鮮柿子的情形,請即向該會或當地海關檢舉,以保障農民與消費者權益。未來政府亦不會新增任何農產品開放項目,請農民朋友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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