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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5734

兩岸須就農產品議題有共識,才會洽簽經濟協議

  • 發布日期:99-01-25
  • 發布機關:農委會(國際處)
  針對報載「簽ECFA中國擺明逼台開放農產」,農委會本(25)日表示,該篇報導擷取中國商務部研究報告內容擴大解讀,誤導讀者的作法並不妥適。針對「兩岸經濟協議」,馬總統已明白宣示我國將繼續管制中國大陸830項農產品立場,兩岸須就此節達成共識才有可能簽署,請農民朋友放心。

  該會說明,包括我國及中國大陸進行的個別研究,都是委託學術單位運用經濟模型試算,以先行瞭解簽署協議可能帶來的經濟效益,報告內容並不等於協商立場。政府為確保農民權益,已在年前與對岸非正式意見交換,說明我方既定立場,使其清楚瞭解台灣農民的關切。

  農委會強調,政府自97年5月迄今均未再開放任何一項中國大陸農產品進口,而且未來兩岸也必須就農產品議題達成共識,才會洽簽經濟協議。針對陸方可能要求,該會將備妥相關說帖,以說服陸方理解並接受,俾確保我農民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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