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新聞
文號5735
簽署兩岸經濟協議後,必須對台灣農民有利,農業議題才會談
- 發布日期:99-01-26
- 發布機關:農委會(國際處)
針對近來部分媒體報導中國商務部研究報告要求我國開放中國大陸農產品進口,農委會本(26)日表示,馬總統已明白宣示我國將繼續管制中國大陸830項農產品,這是我國簽署兩岸經濟協議的最基本立場,我國不會讓步,兩岸在簽署經濟協議後,也必須當對台灣農民有利時,我國才會談農業議題。
該會說明,包括我國及中國大陸進行的個別研究,都是委託學術單位運用經濟模型試算,並非正式協商立場,外界不宜擴大解讀。中國商務部在去 (98) 年 10 月發表「兩岸經濟合作協議研究報告」,指出中國大陸對台灣出口之穀物、動物及動物製品等農產品將增加,係單方面將農產品開放納入學術評估,與我國堅持農產品項目不擴大開放立場不符。
農委會指出,為使陸方瞭解我方立場,政府已在年前與對岸非正式意見交換,說明我方既定立場,使其清楚瞭解台灣農民的關切。至於未來兩岸是否會談農業議題,該會表示,近年來我國已積極進行產業調整,提昇我國農產品競爭力,未來必須在台灣農民有利時,兩岸才會談農業議題。對於連日來部分媒體及有心人士一連串昧於事實的錯誤報導,盼望農民不要被不實的資訊誤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