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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5793

4月2日晚報A12版有關雲林地層下陷封井報導引述錯誤應予更正

  • 發布日期:99-04-02
  • 發布機關:農委會(農田水利處)
  行政院農委會表示,今(2)日聯合晚報所載「水利署:縣府取締不力,井該封」報導,其中副標題「農委會:規劃封井1115口,9成違法」及內文「農委會農田水利處處長蔡明華上午表示,這次要封的特定區域,1115口水井中,九成以上、約1000口井都是沒有申請的違法水井。封井是為了高鐵安全,且違法水井的取締是該執行的政策。」與該會農田水利處蔡明華處長在國民黨立院黨團記者會上表達的意見不同,記者將經濟部水利署的意見誤植為農委會代表說法,應予更正。

  農委會表示,雲林地區地層下陷問題引發各界關注,國民黨立院黨團今日上午由林鴻池、許舒博及侯彩鳳三位委員共同召開記者會,邀請經濟部水利署與該處蔡處長與會說明。

  蔡明華處長在記者會上表示,農委會於94年度起配合經濟部的規劃,於95-97年封移雲林縣境雲林農田水利會所有位於高鐵沿線3公里範圍內之69口公有水井,該計畫已97年6月執行完畢,每年約可減少600至1000萬立方公尺之地下水抽用量,並表示該會將持續督促雲林農田水利會,盡量由地表水供應封井範圍之農地灌溉用水,以免影響農民灌溉耕作之權益,未來更可推廣「種水」加高農田田埂高度,貯蓄地下水源。

  蔡處長強調,農委會的立場是,在解決地層下陷問題時也考量到農民的需求,因此才有上述說明。有關特定區內水井九成違法的說法是經濟部水利署代表的發言,他並沒有發表那樣的談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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