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新聞
管制大陸830項農產品進口,提昇我國農產品全球競爭力 農委會:農業正加速蛻變新貌 不會吹熄燈號
- 發布日期:99-04-22
- 發布機關:農委會(國際處)
前國策顧問黃越綏女士投書媒體,指兩岸若簽署經濟協議 (ECFA) ,我農漁業將因競爭不過大陸而吹熄燈號。對此,農委會於 22 日重申,自 97 年 5 月 20 日以來,政府繼續管制中國大陸 830 項農產品進口,未來兩岸簽署經濟協議,不會新增開放項目,已經開放的 1,415 品項也不降稅;簽 ECFA 不談農業議題,對農業沒有衝擊,黃女士文中舉例的瓜子、大蒜、茶葉、毛豆與台灣鯛案例描述,與事實不符,台灣農業在政府與農民協力下,正朝向「精緻農業」轉型,未來不但不會吹熄燈號,還會有一番新氣象。
農委會表示,為保護農民權益,我方在兩岸經濟協議非正式及第一次正式協商中,已向陸方說明不談農產貿易議題的立場。第二次正式協商於本 (99) 年 4 月 1 日結束,陸方亦表示充分了解台灣農民的關切,商談中未要求我方進一步開放大陸農產品輸台,其早期收穫要價中亦將不包括農產品,符合我方期待。
對於投書中所舉瓜子、茶葉、大蒜等產品進口對國內產業的影響,農委會表示,實情是國內瓜子瓜因種植成本高,農民種植意願不高,因此才會在 78 年開放「瓜子」由中國大陸進口,台灣僅少量種植, 96 年種植面積為 7.97 公頃, 97 年減為 1.06 公頃, 98 年幾無生產。至於鮮食用西瓜,目前仍禁止由中國大陸進口。
「茶葉」目前僅開放中國大陸普洱茶進口,國內有生產的紅茶、半發酵茶(如烏龍茶、包種茶等)及綠茶並未開放;針對透過第三國轉口之混充台灣茶,衛生署現正研擬茶葉標示、增列來源地及比例等規範,農委會呼籲消費者購買有產地標章的國產茶葉,以維護自身權益。
「大蒜」在嚴加查緝走私下,目前進口蒜頭九成以上皆來自阿根廷,因距離遠及運輸成本等因素,對國內蒜農收益幾無影響,以 98 年為例,國產蒜盛產期時,產地價格每公斤為 35~42 元(生產成本 32 元),儲藏至十月價格可達 50 元以上,蒜農應有合理利潤。
「台灣鯛」出口商品型態以高附加價值之魚片為主,主要出口為日本、韓國及歐盟等國家。其中,以韓國為我國鯛魚片市佔率第一位之國家,可見我國優質、安全、安心之漁產品具國際市場競爭力。另依據日本農林水產省統計數字, 98 年臺灣毛豆輸入日本數量為 22,615 公噸、 429,244 萬日圓,占日本毛豆總進口量值之 38.4 %及 41.6 %,為日本市場市佔率第一之國家,可見報載「台灣外銷日本的毛豆市場已被中國搶走」並非事實。
農委會表示,為保障國人在中國大陸的農業智慧財產權,第五次江陳會業將台灣著名農產品產地名稱在中國大陸遭搶註及植物品種權等議題,納入兩岸智慧財產權協議範圍,期透過兩岸協商機制,強化維護台灣農民及研發人員之權益。
農委會強調,近年來該會已積極協助農民進行產業調整及升級,提昇我國農產品競爭力,同時為持續拓展我國農產品外銷,該會自 99 年度起推動「強化農產品全球市場深耕計畫」,以提升我國農產品全球競爭力,確保我國農業之永續發展。現階段洽談兩岸經濟協議,不涉及農產品開放問題,未來必須在對台灣農民有利時,兩岸才會洽談農業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