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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6023

全國農業與農地研討會獲致多項共識 打造高度競爭力的優質農業 保育質量兼具的農地資源

  • 發布日期:100-01-12
  • 發布機關:農委會(企劃處)

  農委會於 1 月 12 日 召開「全國農業與農地研討會」,針對農業中長期發展方向及農地政策進行跨領域研討。行政院吳院長於開幕致詞時強調,面對氣候變遷與經貿自由化的衝擊,農業政策須以永續農業發展的宏觀角度,制定符合前瞻性的中長期農業政策方向,確保糧食安全生產的質與量,並以高科技農業協助其他國家,善盡地球一份子的責任;農地利用應兼顧國家與農業發展需要,合理維護管理,以確保農業健康發展。

  農委會陳主任委員在開幕時指出,躬逢建國一百年的開端,召開本會議格外具有意義,農委會歷經半年的籌劃,就中長期農業政策、農地利用與管理政策等兩大方向,分組邀集產官學界專家共同研討計 30 餘場次會議,經綜整各方意見,提至本次農業與農地研討會議,以期匯集共識與改革動力。

  會中確立未來 10 年臺灣農業,將以「打造高度競爭力的優質農業」為願景,以「新市場、新農民、新農村」為策略方向,並明確宣示將提高糧食自給率,維護糧食潛在供應能力,務實規劃符合國際規範之直接給付,調整產業與人力結構,促進資源之整合運用,以提升產業競爭力,及早因應國際經貿自由化發展的大趨勢;也期待能進一步發揮農業的多元功能,建立國人對農業多元貢獻價值的共識,使臺灣農業成為在地化的生活產業,也是全球化的卓 越產業。

  農地政策為本次會議另一項受關注的議題,經熱烈的發言討論,與會專家針對優良農地採高強度的維護均有共識,尤其是認為現行僅對特定農業區經辦竣農地重劃土地的管制強度顯有不足,優良農地無論量與質均應再加強,並應集中施政資源運用於優良農地。大家也同意應積極規劃推動對環境友善的直接給付,提供維持農業農用的誘因機制,同時要強化農地管理措施,促進農地資源永續利用,才能因應未來更大幅度自由化的衝擊。

  農委會陳主任委員在閉幕致詞時指出,本次會議聽取各方建言深具意義,對於農業未來 10 年發展方向已建立初步共識 , 農委會將據 以持續擘劃建構未來政府中長期農業施政政綱,研訂農業基本法草案報請行政院核定後送立法院審議,作為農業中長期施政的重要準據。陳主委也呼應與會人員的建議,鄭重宣布農委會將於今年進行農地資源總調查,以盤點農地的存量與品質,據以規劃優良農地的維護與施政資源的有效配置。

  陳主委強調,本次會議不是研擬中長農業政策的結束而是一個重要的開始,在過去諸多農業先進、農民朋友辛勤貢獻所獲致的成果基礎上,需要大家共同為打造 高度競爭力的優質農業 而努力,並建立全民對農業多功能貢獻價值的共識,為農業的永續發展、農地資源的永續利用,建立可長可久的堅實基礎。擘劃未來 10 年臺灣農業願景與策略方向,並作為制定農業基本法的遵循依據,以提供農業政策推動與法令制定之重要原則,喚起各界對農業的重視,期使農業政策穩定施行,促進農業永續發展。

新市場、新農民、新農村為策略方向, 打造高度競爭力的優質農業

保育優良農地,促進農地資源永續利用

  農委會 將秉持「健康、效率、永續經營」的農業施 政方針,從新市場、新農民、新農村為策略方向,以打造高度競爭力的優質農業為願景,規劃推動各項農業施政。同時,擴大保育優良農地範圍,研訂優良農地保育方案,辦理農地資源利用總調查,建立農地分級管理制度,集中施政資源優先用於優良農地;並強化農地管理機制,促進農地資源永續利用。

本次會議結論之重要共識

( 一 ) 發揮並重視農業與農地的多功能性:農業與農地具多功能性,農業是全民的農業,應進一步發揮農業的多元功能,建立國人對農業多元貢獻價值的共識。

( 二 ) 提高糧食自給率,確保糧食潛在供應能力:糧食自給率是重要農業施政指標,應提高糧食自給率,確保糧食穩定供應能力;依風險程度做好危機管理,建構糧食安全體系;加強飲食教育,推動「在地生產、在地消費」,縮短食物里程。

( 三 ) 務實規劃符合國際規範之直接給付,引導產業結構調整:規劃推動「所得支持給付」或「農業環境給付」,維護土地利用型產業之生產力與競爭力。檢討現行補貼與給付制度(如休耕補貼);應試算不同給付配套之影響,並建立變革實施之共識。

( 四 ) 重視消費者與市場需求,提供穩定、安全的農產品:建構農產品從生產到消費之安全無縫管理體系,以區隔市場並確保消費者權益;產業發展應從生產導向轉變為市場導向。

( 五 ) 推動農產品全球布局,建構農產品國際行銷模式:藉由保障農業智慧財產權、結合大型通路商,建立臺灣農產品之優質國際品牌形象,推展關鍵產業新興市場。

( 六 ) 推動人地景農村再生,發揮農村多功能價值:結合核心產業、在地文化、環境維護與綠色休閒旅遊,整體規劃推動農村建設發展,建立農村亮點。

( 七 ) 擴大保育優良農地範圍,施政資源優先用於優良農地:農地利用型產業為農業之重要根基,亦為景觀與產業文化之根源,優良農地應予高強度保護,施政資源優先用於優良農地。中長期應建立農地分級管理制度,並建置由下而上之優良農業園區體制。

( 八 ) 強化農地管理機制,維護優質農業經營環境:農地變更應以整體規劃為原則,貫徹農地農用政策,從嚴檢討農舍興建規定,杜絕商業化及休閒別墅型農舍。

( 九 ) 全面提升農業人力素質,培育優質新進農民:成立農民學院,建立系統性農業專業訓練制度,強化在職農民專業知能與農民組織創新經營能力。

( 十 ) 成立農業科技研究院及農業政策研究院:促進技術研發成果產業化,並厚實農業政策支援決策能力。

( 十一 ) 強化農業統計與資訊調查與建置,辦理農地資源總調查:加強農業產業、農民與膳食消費相關基礎資料蒐集, 100 年辦理農地資源總調查,作為政策研擬、推動之重要依據。

( 十二 ) 建立跨部會及中央與地方對農業與農地政策共同推展之共識,建構治理與良好分工之平台。

厚實制定農業基本法之基礎,預定立法院下會期提出農業基本法草案

  近年國際間發展區域性經濟整合,臺灣農業面臨經貿加速自由化之壓力,成為我農業發展的嚴峻挑戰,應掌握我國農業競爭優勢,制定符合前瞻性、整體性之中長期農業政策方向。本次會議各方建言,加上過去擬定的重要政策,以及立法院各委員提出之農業基本法草案,均將厚實制定農業基本法的基礎。行政院預定於立法院下會期提出行政院版農業基本法草案,作為促進農業轉型升級,提升競爭力,確保農業永續發展的根本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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