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區
文號6105

任何偏頗言論,均不影響政府提高公糧收購價格照顧農民的決心

  • 發布日期:100-05-05
  • 發布機關:農糧署

  針對媒體報導農委會補助花博會預算 35 億元,排擠公糧收購預算,農委會特此澄清,本 (100) 年收購農民稻穀預算編列 47.7 億元,因提高收購價格,額外增加支出才會動用第二預備金, 100 年並無編列補助花博會經費,自無所謂排擠預算情形。

農委會補助花博會經費,並無排擠農業相關預算

  農委會說明,花博會總經費 95 億元,中央補助 31.03 億元,其中農委會補助預算 28.5 億元分別於 98 、 99 年編列 19.5 億及 9 億元,係由行政院經建會於公共建設計畫項下專案核列,作為中央補助臺北市政府辦理花博的窗口,並無排擠農業相關預算, 100 年亦未編列該補助預算。

充分評估才調整公糧收購價格

  農委會表示,陳主委於 4 月 21 日 到立法院報告時,對於調整公糧收購價格,承諾一個月內做出評估。經考量近三年每公頃稻作生產費增加幅度、未來國際製肥原物料與油價持續看漲,以及僱工工資及機械代耕費用可能上漲,與農民實質收益等因素,於 4 月 26 日報行政院核定提高各項公糧稻穀收購價格每公斤 3 元。

  農委會進一步表示,對於調整公糧收購措施,包括提高收購價格、提高收購數量或改以直接給付等方式,該會長期均在研究評估,才選擇在社會效益最大的時機宣佈,並非倉促決定。

訂定繳交公糧稻穀乾濕穀比率,以方便農民繳交濕穀

  農委會自 97 年第 2 期作起規定具有烘乾設備之公糧業者應公告濕、乾穀折算率及烘乾費率,並於農民將濕穀送交委託代烘乾後,即折算乾穀數量支付價款,扣除農民應負擔之烘乾費用後, 3 日內撥付農民帳戶。如當地公糧業者無烘乾稻穀設備,農民可選擇至鄰近具有烘乾設備之業者處委託烘乾及辦理異地售穀。

未申報農友請於 5 月底前補申報

  農委會強調,本次提高公糧收購價格 3 元,並將糯稻榖納入收購範圍,可實質提高農民收益,呼籲種稻而尚未申報的農友,記得在 5 月底前向當地農會辦理補申報,以免影響權益。
  • 回上一頁
  • 100-05-05:2,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