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新聞
農委會協助教育機關加強查驗團膳食材 為CAS標章嚴格把關
- 發布日期:100-05-16
- 發布機關:農委會(畜牧處)
農委會呼籲,團膳業者應加強驗收作業及要求供貨盤商之出貨單應清楚載明是否為 CAS 產品,團膳業者之驗收應確實檢視產品包裝是否有 CAS 標章及完整標示,惟有包裝上有 CAS 標章者才是經過驗證的 CAS 產品,絕非獲得 CAS 證書之業者產品就是 CAS 產品。
CAS 加強抽查檢驗 確保品質安全
CAS 標章制度對驗證產品定期檢測並查核生產廠,產品檢驗不合格者加強抽驗, 1 年內累計 3 次不合格者將終止驗證資格。農委會強調,該會於 5 月初已強化 CAS 肉品抽驗頻率及生產廠查核, 針對近日於 21 家團膳業者抽驗 16 件 CAS 肉品,其中 2 件檢出乙型受體素不符合規定之廠商,每週派員至該工廠及產品銷售地點抽樣檢驗,連續三次檢驗合格者始解除追蹤。對於原合格肉品業者則加強抽驗頻率為每 2 個月抽驗 1 次。
農委會重申,CAS 產品的認定原則就是產品包裝上有 CAS 標章,這是驗證產品辨識的通則,該會已函請教育、衛生機關轉知所屬加強宣導。農委會本( 100 )年也將增加辦理團膳業者食材驗收教育訓練,強化其對食材驗收能力及加強對教育機關 食材查核 。
強化肉品市場抽驗頻率 保障消費者權益
為督促養豬業者遵守用藥規定,農委會每年均成立計畫執行畜牧場豬隻違法使用乙型受體素之監測工作,以及違法販賣該類藥品之查緝取締工作。 99 年執行豬隻乙型受體素監測計 9,298 件,平均合格率為 98.17% , 100 年 1 月至 4 月計監測 2,031 件,平均合格率為 94.88% ,對於查獲違法使用者可處新臺幣 3 萬元至 15 萬元, 1 年內再犯者更可處新臺幣 25 萬元至 125 萬元,該場豬隻 2 個月內均須經血液檢測合格後,始得出售。
至於雞肉中檢出脫氧羥四環黴素部分,該藥物為可合法使用之動物用藥品,並不是禁用藥品,祇要養禽業者遵守用法、用量及停藥期間,即可避免殘留於肉品中。
為提升遏阻效果,對於再次違規使用乙型受體素者於查獲半年內每 2 個月派員前往稽查採樣送驗,待確認改善後,始得列入一般抽驗對象之外,並請各直轄巿及縣(巿)主管機關訂定或檢討調高對再次違規使用者之裁罰基準。此外,該會將針對肉品市場豬隻乙型受體素檢測頻率強化執行,並持續與檢警調機關執行聯合查緝取締工作,以阻絕違禁藥品供應管道,並與衛生署合作提升檢測能力,期共同維護消費者食肉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