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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6180

農委會:6月已完成具有前瞻性的農業基本法草案送立院審議 盼朝野共同支持 維護糧食安全、農業永續與農民福祉

  • 發布日期:100-07-24
  • 發布機關:農委會(企劃處)

  針對民進黨表示將在立法院下會期推動農業基本法立法,行政院農委會今( 24 )日回應,政府重視農業永續發展與農民福祉,早已著手研擬富前瞻性的「農業基本法」草案,於本( 100 )年 6 月 2 日經第 3249 次行政院院會審查通過,並於 6 月 7 日送請立法院審議。農委會強調,該會所研擬的「農業基本法」草案,是站在國家整體發展與農業發展高度來思考架構,兼顧國內外氣候變遷等大環境的現勢與趨勢,將未來農業發展的各項元素與需求納入,經過與各界多次審慎研商後提出。該部草案彰顯農業的多功能價值,對維護國人生活品質甚為重要,並特別肯定及尊重農民對農業多功能價值的貢獻,對於維護糧食安全、農業永續發展與農民福祉的增進具有指導性作用,誠摯呼籲朝野共同支持。

立法重點

  農委會表示,農業基本法 定位為綱領性、原則性的政策法案,將作為中長期農業施政推動、制度建構及法令制 ( 訂 ) 定之重要根據,並期藉此喚起各界對農業之重視。

  該法之立法目的及基本政策目標,彰顯農業之多功能價值且為全民所共享,強調應肯定及尊重農民對農業多功能價值的貢獻,增進農民福祉;並期發揮農業多元功能,打造高度競爭力之優質農業,確保農業之永續發展。

  該法草案重要內容分為農業基本政策、糧食安全、產業競爭力、農村及農民、農業生態及環境等。

制定過程

  農委會說明,農業基本法是基於「健康、效率、永續經營」之農業施政方針,以精緻農業健康卓越方案, 99 年 6 月農業因應氣候變遷會議調適策略,同年 8 月制定公布之農村再生條例等重要政策為重要依據;為周延規劃及厚實本法之內涵,除上述重要農業政策方向外,亦查考日、韓等國相關法案及歐盟、加拿大等國農業政策架構或綱要;復參考立法院各委員提出之本法草案版本。

  農委會也強調,農業基本法做為國家整體發展中有關農業上位指導性質的基本大法,是需要全盤統整思考,非短時間可以提出的;為集思廣益、匯聚各方對中長期農業政策之共識,農委會早於本年 1 月召開全國農業與農地研討會,並經召開跨部會、地方政府及農民團體會議研商後,才據以擬具完成該基本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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