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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6202

農委會重視農業多功能價值,強調水土資源保護及確保糧食安全

  • 發布日期:100-08-10
  • 發布機關:農委會(企劃處)

  針對廖本全教授於自由時報發表「從台灣農業政策思維落後談圈地、搶水與滅農」 1 文,農委會表示,廖教授提出農業具無可取代之多功能價值,以及應維護優質糧食生產所需之水土資源,本就是本會推動政策。此一思維與衍生之相關議題,除於今年召開之全國農業與農地研討會、全國糧食安全會議凝聚共識外,政策基本原則並已納入農業基本法草案予以彰顯。

全力保護優良農地, 堅守農地農用原則

  農委會強調,國家的農地政策已提升至糧食安全的高度,須用更宏觀之角度管理農地資源,針對近來引發農地開發爭議事件,行政院亦表達土地徵收案應秉持「力求避免徵收優良農地」之政策方向,並表示「土地和水是農業最關鍵的生產要素,對於優良農地之變更使用及農業用水移用,允宜審慎」之立場。因此,政府保護優良農地需要較高強度的管制規範,全力保留這些「農業淨土」,並堅守農地農用原則。為兼顧整體國家發展需要,農地如確需變更做非農業使用,開發者必須提出使用農地之必要、合理及無可替代的評估分析,且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之完整,從嚴進行審查,同時開發者應加強與民眾溝通並尊重其意願,將農地變更影響與衝擊減小至最低程度。

落實農水農用優先原則

  為避免影響農民權益及廣大的農田生產環境,農業用水應以農用為優先,產業需求單位調用農業用水僅為短暫性權宜措施,需水單位應自行規劃長期用水計畫。

  農委會指出,在整體經濟發展考量下,全台各農田水利會每年所調用之農業用水約 1.7 億噸,僅占 110 億噸灌溉用水之 1.6 %。調用時由農田水利會投入經費及人力,運用灌溉管理專業技術能力及機制,採取輪流灌溉等節水措施,節約農業用水,在兼顧糧食安全與農田水利會及農民權益原則下,與民生及工業部門協商水資源調配。

提高糧食自給率,兼顧糧食安全與農業永續經營

  為確保我國糧食供應穩定,農委會已於 5 月 10 日、 11 日辦理「全國糧食安全會議」,廣納產官學等專家學者建言,凝聚共識並擬定措施。基於糧食自給率的政策目標,用以調整國內生產結構,以及將農地與水資源作最有效利用,經考量國內生產環境及國人消費結構, 2020 年我國以熱量為權數計算之綜合糧食自給率目標訂為 40% 。

  農委會表示,未來將積極活化休耕地,引導種植進口替代作物;創造國產農產品新興利用方式替代進口穀物消費,開發安全與健康之多元新產品;強化消費者教育與互動,共同分擔提高國內糧食自給率之風險與成本;建立產地標章,推動在地生產在地消費,鼓勵國人選用國產食材,提高非基改大豆及米穀粉之國產供應量;改善國人膳食結構,朝向均衡健康飲食,進而減少進口產品需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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