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新聞
文號6204
技術移轉給予農民優惠 增進農民實質收益
- 發布日期:100-08-11
- 發布機關:農委會(科技處)
有關媒體報導「技轉要收費 茶改場魚池分場招民怨」乙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表示,該會技術移轉均依據相關法令辦理,移轉對象若為農民並酌予優惠,以實質照顧農民。
有償優惠及無償推廣併行
農委會說明,我國為確立政府推動科學技術發展之基本方針與原則,於 88 年發布實施科學技術基本法及研發成果歸屬及運用相關辦法,揭示國有研發成果之運用應以公平、公開及有償方式為原則,該會乃據以推動相關研發成果運用業務。惟考量農業之特殊產業屬性,並為照顧農民之基本技術需求,研發成果技術授權對象若為農民團體或個別農民時,授權金計價均酌予優惠;至於一般農民能直接應用之技術及相關諮詢講習等,則仍維持一貫之無償推廣方式,以期充分照顧農民,發揮農業技術在產業之效益。
提供優良技術增加農民收益
農委會強調,茶業改良場辦理相關技術移轉案,皆依據政府有關規定,金萱紅茶產製技術案,並已針對授權農民部分酌予優惠。該技術係開發原本較無利用價值之夏季茶菁研製特別紅茶,可有效提升茶葉附加價值及茶農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