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新聞
節約農業用水,應為提高整體水資源利用效率可行方向
- 發布日期:100-08-21
- 發布機關:農委會(農田水利處)
投入經費及人力,可節約農業用水
早期台灣以農立國,又位處亞熱帶季風區,年平均降雨量 2,500 公釐,四百餘年來農作物以耐水性及耗水量高之水稻為主,加上以往農用灌溉渠道大部分都以土渠為主,滲漏嚴重且灌溉效率低,致農業用水水權量所占比例極高。近年來,農委會每年均投入資金,於兼顧灌溉效率、地下水補助及營造環境生態之原則下,將農業灌溉土渠依序更新改善,減少渠道輸漏損失,增加農業灌溉水量。此外,各地農田水利會藉由操作廣布於田間的灌溉水門,適時啟閉,亦可節省農業灌溉用水,提高灌溉效率。
農委會表示,由於農業忍耐缺水之容忍度較高,乾旱缺水期間由農田水利會投入經費及人力,運用灌溉管理專業技術能力及機制,採取輪流灌溉等節水措施,於一定之缺水程度下,不致影響農作生長。今( 100 )年四、五月份台灣地區遭逢乾旱時,各地農田水利會早於二月初即投入經費及人力,動員各區農田水利小組人力,巡護灌溉水路,適時啟閉水門,維持灌灌用水秩序,由於因應得宜,今年第一期作不僅未受到乾旱的影響,產量甚至比往年提高百分之十五。
節約農業用水仍有其限度,非乾旱對策萬靈丹
農委會表示,雖然投入經費改善渠道及動員人力加強灌溉管理,可節省農業灌溉用水,不過還是有其限度。依據各地農田水利會操作經驗,灌溉缺水率低於 20 %時,可用加強灌溉管理措施及渠道巡護檢修之方式因應;灌溉缺水率低於 30 %時,水 利會將採減少灌溉水深及實施大區輪灌之方式; 灌溉缺水率界於 40 %至 50 %時,則必需開啟地下抗旱水井及實施高強度的非常輪灌;至於灌溉缺水率低於 50 %時,勢必將減少灌溉面積辦理休耕或輔導轉作。
調度農業用水時,農民灌溉權益必須先予保障
農委會進一步說明, 目前全國各農田水利會平時即有將灌溉節餘水量轉供民生及工業使用,或利用農田水利會既有之灌溉水路系統,協助輸送用水之情形,有效減輕新水資源開發壓力,提升水資源利用效率,同時對於改善農田水利會為民服務推動相關業務之助益甚大。不過 鑒於加強灌溉管理措施節水效果仍有其限度,枯旱時期工業或民生需水單位倘需維持穩定供水而導致農民停灌休耕時,該會將促請需水單位依規對於農民停灌損失予以適當之補償 。此外,各農田水利會調度農業用水供民生或工業使用時,將儘量使用夜間灌溉節餘水量,不影響日間農民耕作之習性及灌溉水量。
農業用水仍以農用為優先,需水單位應自行規劃長期用水計畫
對於 中部科學園區第四期二林基地,暫時將由彰化農田水利會以加強灌溉管理節餘農業用水方式因應,造成農民及環保團體疑慮一案,農委會強調, 以集集攔河堰北岸渠道 91~98 年引水量平均值估算,中科四期二林基地中期用水僅占各月份 2.1~9.3% ,與彰化農田水利會 91~98 年實際總用水量比較,亦僅占其 1.6% ,仍在加強灌溉管理節約用水之限度範圍。另外, 彰化水利會莿仔埤圳現行於第一期作相較乾旱季節採行之供四停六輪灌措施,始於民國 49 年彰化農田水利會為使整體用水量公平分給上下游、維持灌溉秩序及減少水利糾紛,於八堡一、二圳開始推動供四停六之大區輪灌制度,因該制度配水效果良好,自民國 74 年起將莿仔埤圳加入大區輪灌範圍。因此,彰化農田水利會於乾旱季節操作之供四停六措施,與即將興建的中科二林園區毫無關聯。在 中科四期二林基地 調用期程間,農委會將持續監督水利會及加強灌溉管理措施收取相關經費之運用情形,務必使該地區農民灌溉用水需求及權益不受減損。 農委會亦強調「農無水不立」,為避免影響農民權益及廣大的農田生產環境,調用農業用水僅為短暫性權宜措施,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單位及水資源開發單位,仍應加快水資源開發腳步,避免長期移用農業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