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新聞
兩岸政策利多及ECFA效應 農產品登陸值倍增 效益顯現
- 發布日期:100-08-22
- 發布機關:農委會(國際處)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表示, 97 年 12 月以來,兩岸開放直航、活魚運搬船直航香港與大陸港口及兩岸簽署經濟合作協議等多項政策利多,今年 1 至 7 月我國對中國大陸農產品出口總值及早收項目出口值,分別較去年同期成長 33% 及 262 % , 另兩岸簽訂 智慧財產權保護 、 檢疫檢驗 及 漁船船員勞務等合作協議,有效搭建兩岸溝通平台,顯見兩岸政策已呈現具體效益。
ECFA 早收農產品項目,出口成效卓著
農委會說明,兩岸簽署 ECFA ,政府堅守對農民的承諾,協商結果:繼續管制 830 項大陸農產品,已開放的 1,415 項也不降關稅,陸方給予我方包括文心蘭、金針菇、香蕉、茶葉、活石斑魚等 18 個早收優惠項目,均為國內產業界非常重視的產品。自本年 1 月 1 日 起開始降稅以來,本年 1-7 月外銷大陸的出口值達 6,931 萬美元,較去年同期 1,915 萬美元,成長率高達 262% ;其中冷凍秋刀魚、活石斑魚、生鮮甲魚蛋及茶葉之出口值較去年同期分別成長 901 %、 391 %、 23 %及 89 %。
智慧財產權協議,保障台灣農業智財權
農委會進一步指出,兩岸智慧財產權協議,讓台灣農產品出口更有保障。依據該協議雙方就專利及植物新品種加強保護 。 目前「 蝴蝶蘭 」已由陸方公告 為新品種保護範圍;印度棗、番石榴、芒果、文心蘭、朵麗蝶蘭等五項產品並納入進行研究。此外,「 CAS 台灣優良農產品」及「 CAS 台灣有機農產品」等兩項標章,已於本年 4 月取得中國大陸證明商標註冊證。
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順暢農漁產品出口
在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部分,目前雙方已建立溝通平台,包括 已有 5 家畜禽產品業者取得陸方檢疫准入、鮮梨完成准入評估及實地考察,以及陸方同意我輸銷大陸農產品之農藥殘留安全標準等, 對於順暢我國農漁產品出口展現具體成效 。
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議,保障勞僱雙方權益
農委會說明,依據兩岸簽訂之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議,僱用大陸船員需透過我方核准之仲介機構及陸方核准之外派公司,並經專業訓練及素行查核,以提昇船員專業素質,目前受僱人數已達 2,799 人,兩岸對漁船船員合作進展都表示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