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新聞
文號6242
政府重申保護優良農地之立場不變
- 發布日期:100-09-16
- 發布機關:農委會(企劃處)
針對媒體報導指稱「苗栗縣政府提出中平工業區開發案,擬徵收農地」一事,農委會表示,任何涉及農地的變更徵收,都必須符合國家重大發展建設及公益性目的,而且要經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對開發使用農地的必要性、合理性與不可替代性提出評估分析,該會一貫秉持維護優良農業生產環境之立場,從嚴審查。農委會強調,基於維護優質糧食生產所需之水土資源,對於特定農業區不得任意變更之立場,沒有改變。
特定農業區實施較高強度管制,全力保護優良農地
農委會指出,馬總統明確宣示「避免徵收優良農地」之重大政策方向,行政院亦表示「土地和水是農業最關鍵的生產要素,對於優良農地之變更使用及農業用水移用,允宜審慎。」基於國家的農地政策已提升至糧食安全的高度,農地資源管理亦須堅守農地農用原則,對於特定農業區應實施較高強度的管制規範,以確保優良農地資源。
農委會再度重申,政府保護優良農地立場不變,但是如為國家發展或公益需要,農地確需變更做非農業使用,亦應從嚴審認。就使用農地之必要性、合理性及無可替代性嚴格審查,且維護周遭農業環境不容受污染,同時開發者應加強與民眾溝通並尊重其意願,將農地變更之影響與衝擊減小至最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