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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6253

農業關鍵技術並未外流 中國大陸農產品無回銷之虞

  • 發布日期:100-09-26
  • 發布機關:農委會(企劃處)
  針對本 (26) 日自由時報報導立法院預算中心就中國大陸所設立的「台灣農民創業園」相關評估報告,農委會表示,該會對赴中國大陸農業投資可能引發的品種、技術外流 向極重視,已隨時注意其發展及加強因應,並指出 大陸農業投資風險仍高,呼籲臺灣農業投資者勿貿然前往。

大陸「台灣農民創業園」多數尚在規劃中且投資風險高

  中國大陸 2006 年至 2011 年 設立有 29 處台灣農民創業園,其中多數園區現仍為草創階段,部分園區地理位置偏遠; 農委會之考察報告亦指出,「台灣農民創業園」仍有聯外交通建設落後、對臺商之優惠措施未到位、農損災害 救助尚 闕如等重大問題,台灣農民創業園僅能以土地等誘因吸引臺商進駐,諸多配套措施闕如,因此除福建省之園區對我較有影響外,其餘仍待觀察。

  農委會表示,臺灣農民為小農經驗,台農若赴大陸常難以適應大規模經營及大陸銷售市場,貿然前去投資,風險很高,農委會不鼓勵農民、農民團體或農企業去投資。另對於少數卸任官員到大陸提供臺商諮詢顧問,農委會也已積極與他們溝通,以台灣農民利益及農業發展優勢為優先考量。

赴大陸農業投資較過去減少 持續加強兩岸農業交流各種因應措施

  依據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統計, 89 年至 97 年 5 月,政府共核准了 136 件赴大陸農林漁牧業投資,金額達 1.31 億美元,而 97 年 6 月至今 (100) 年 7 月,政府僅核准 2 件,金額僅有 0.24 億美元。為避免農業技術外流,政府已將種苗、食藥用菇、新品種育種、功能性基因體、家畜幹細胞技術等 5 類關鍵技術,列為敏感科技加強管理。此外並積極與大陸建立協商管道,提供臺灣農業的品種權、商標權、專利權法律保護,以確保臺灣農業的競爭優勢。具體成果包括: 99 年 3 月,大陸將蝴蝶蘭列入新品種保護; 99 年 3 月,臺東池上米產地標章獲得大陸認證; 99 年 6 月,與中國大陸簽訂「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協議」; 100 年 4 月, CAS 標章在中國大陸完成註冊獲證等。

  針對國產農產品,政府持續加強國際行銷。美國市場農產品外銷金額 呈持續成 長, 2002 年至 2010 年成長 25% ; 99 年外銷中國大陸農產品金額較 98 年成長 43.1% , 100 年 1 至 7 月對大陸農產品出口總值較去年同期成長 33% 。此外, 830 項中國大陸農產品也繼續管制進口,防止赴大陸投資生產農產品回銷臺灣; 434 項臺灣仍有生產或具技術優勢之農產品續列為禁止赴陸投資項目,避免技術外流及對國內農業發展形成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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