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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6745

即日起朵麗蝶蘭可用蝴蝶蘭名義在大陸申請品種權

  • 發布日期:102-05-23
  • 發布機關:農糧署

農委會表示,該會於 「 兩岸 第 2 次植物品種權工作組會議」獲致重大 突破,陸方同意 朵麗蝶蘭可以用蝴蝶蘭名義在大陸申請品種權。另為縮小雙方審查及檢定技術之差異,本﹙ 102 ﹚年選定蝴蝶蘭、玫瑰、桂花、番石榴等 4 項作物辦理檢定技術交流,期進而 相互採認試驗檢定方法,以節省雙方檢定人力及成本,如成效良好,將再擴及其他作物品項。

朵麗蝶蘭與蝴蝶蘭不易區分,國際間漸以 「蝴蝶蘭」受理申請品種權

農委會說明,朵麗蘭與蝴蝶蘭雜交後代歸屬朵麗蝶蘭屬,其外觀不易與蝴蝶蘭區分,英國皇家園藝協會已於去﹙ 101 ﹚年公布將朵麗蝶蘭與蝴蝶蘭均歸類為蝴蝶蘭屬登錄,我國 亦於今年 3 月通過農委會蘭科作物品種審議委員會審議,將 朵麗蝶蘭與蝴蝶蘭 合併以 蝴蝶蘭屬 申請品種權。該會為協助台灣朵麗蝶蘭能在大陸獲得品種權保護,於今年 4 月 「 兩岸 第 2 次植物品種權工作組會議」提案要求中國大陸將 蝴蝶蘭、朵麗蝶蘭,皆以「蝴蝶蘭」受理申請品種權,俾利與國際接軌。經協商 獲致 重大突破,即日起朵 麗蝶蘭可以用蝴蝶蘭名義申請大陸品種權。

減少兩岸品種檢定技術落差,加速品種權審查

農委會表示, 自 99 年 6 月簽定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後,我國育成的新品種可在大陸申請品種權, 每年並 透過兩岸植物品種保護研討會及工作組會議協商,協調解決雙方在品 種權申請等遭遇之問題, 但 在執行面仍有待透過交流與協調, 推動品種權審查及測試等合作,確保雙方品種權人權益。對此,本年雙方已選定蝴蝶蘭、玫瑰、桂花、番石榴作為檢定交流項目,期縮小審查及測試檢定技術之差異, 進而相互採認試驗檢定方法,節省雙方檢定人力及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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