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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連江縣山坡地範圍界址圖

  • 發布日期:111-04-18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4月18日
發文字號:農水保字第1111830605號

主  旨:公告連江縣山坡地範圍界址圖,自即日生效。

依  據:

一、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三條、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施行細則第二條及水土保持法第三條第三款。

二、行政院111年2月7日院臺農字第1110081322號函。

公告事項:旨揭山坡地範圍界址圖係以鄉排列接合成圖,全縣界址圖存於連江縣政府。個別鄉界址圖分送南竿鄉、北竿鄉、莒光鄉及東引鄉公所,辦理公開展示30日,展示完竣後永久保存,以供閱覽。

主任委員 陳 吉 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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