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對於人民依法規申請事項類別處理期間表」,名稱並修正為「農業部漁業署對於人民依法規申請事項類別處理期間表」,並自即日生效
- 發布日期:112-10-12
農業部漁業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12日
發文字號:漁秘字第1121354022號
主 旨: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對於人民依法規申請事項類別處理期間表」,名稱並修正為「農業部漁業署對於人民依法規申請事項類別處理期間表」,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附修正「農業部漁業署對於人民依法規申請事項類別處理期間表」1份。
署長 張 致 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