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新聞
文號3187
農委會宣布屏東縣為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紓困貸款辦理地區
- 發布日期:88-06-09
- 發布機關:農委會
中度颱風瑪姬於本(六)月六日影響台灣地區,暴風圈籠罩台灣東南半部,造成農業損失,截至本月七日十七時止,依據台灣省政府農林廳災情統計,農業總損失金額約八億八千八百萬元,以農作物損失五億九千六百萬元為最多,受害地區以屏東縣損失六億四千四百多萬元為嚴重。
農委會指出,本次災害屏東縣損失已達「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所規定辦理現金救助及紓困貸款標準。該會於九日宣布屏東縣為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紓困貸款辦理地區。
農委會表示,受災農民申請現金救助,應於農委會宣布災區日起十日內,向所在地鄉 (鎮、市、區) 公所辦理。紓困貸款利率為年息四‧五%,受災農民應於農委會宣布災區日起十日內向鄉 (鎮、市、區) 公所申請核發農業天然災害證明書,並於該證明書核發日起十日內,檢附該證明書及「農業天然災害復建及復耕計畫書」,向當地農、漁會或任一農業行庫(農民銀行、土地銀行、合作金庫)申請「農業天然災害紓困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