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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優良複合農產品驗證基準」

  • 發布日期:113-12-06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12月6日
發文字號 : 農科字第1130053530A號

主  旨:預告修正「優良複合農產品驗證基準」。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農業部。

二、修正依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四條。

三、「優良複合農產品驗證基準」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a.gov.tw)。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農業部農業科技司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
(三)聯絡人:黃技士
(四)電話:(02)2312-6998
(五)傳真:(02)2381-3473
(六)電子郵件:melody@moa.gov.tw

部長 陳 駿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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