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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供獸醫師(佐)治療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人用藥物類別品項」,並自即日生效

  • 發布日期:113-12-12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2月12日
發文字號:農授防字第1131863224號

主  旨:訂定「供獸醫師(佐)治療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人用藥物類別品項」,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動物保護法」第四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訂定「供獸醫師(佐)治療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人用藥物類別品項」。

部長 陳 駿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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