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區

公告114年第1期作公糧稻穀收購數量、價格、期限暨濕穀計價方式

  • 發布日期:114-04-07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4月7日
發文字號 : 農授糧字第1141185360號
附  件 : 114年第1期作各縣市公糧稻穀經收截止日期

主  旨:公告114年第1期作公糧稻穀收購數量、價格、期限暨濕穀計價方式。

公告事項:

一、每公頃收購數量(乾穀):計畫收購3,250公斤,輔導收購2,550公斤,餘糧收購400公斤。

二、每公斤收購價格(乾穀):計畫收購稉種稻穀26元、秈種及糯種稻穀25元;輔導收購稉種稻穀24.5元、秈種及糯種稻穀23.5元;餘糧收購稉種稻穀21.6元、秈種及糯種稻穀20.6元。

三、農民繳售濕穀計價方式:由公糧業者按濕穀水分含量及經本部農糧署核定之濕、乾穀折算率折算乾穀數量,依上列收購數量及價格計價。

四、烘乾、包裝及堆疊補助費:依繳交公糧乾穀數量每公斤補助農民2元。

五、本期作收購期限:各地區稻穀收穫後即開始辦理收購,收購截止日期如下(各縣市分區詳如附件):
(一)高雄市、屏東縣:114年7月4日。
(二)臺南市、臺東縣:114年7月25日。
(三)嘉義縣市:114年7月30日。
(四)臺中市1區、彰化縣1區、南投縣、雲林縣1區、花蓮縣:114年7月31日。
(五)臺中市2區、彰化縣2區、雲林縣2區、宜蘭縣:114年8月10日。
(六)苗栗縣:114年8月11日。
(七)桃園市、新竹縣市:114年8月20日。
(八)新北市:114年8月25日。

部長 陳 駿 季

附件下載

  • 回上一頁
  • 114-04-07: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