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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4月24日 發文字號 : 農輔字第1140213829號 附 件 : 如文
主 旨:修正「農民職業災害保險之職業病認可醫療機構名單」如附表。
依 據: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職業傷病審查辦法第九條之一。
公告事項:增列編號二十山林診所及編號九十八高雄市立大同醫院,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四月二日生效。
部長 陳 駿 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