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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供獸醫師(佐)治療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人用藥物類別品項」部分規定

  • 發布日期:114-10-13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0月13日
發文字號:農授防字第1141862947號

主  旨:預告修正「供獸醫師(佐)治療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人用藥物類別品項」部分規定。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農業部。

二、修正依據:動物保護法第四條第二項。

三、「供獸醫師(佐)治療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人用藥物類別品項」部分規定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a.gov.tw/)及動植物防疫檢疫署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aphia.gov.tw/)。

四、鑒於本案係依獸醫師(佐)使用需求增列品項,屬授予民眾利益之性質,且為即時因應獸醫師(佐)臨床用藥需求,確保犬貓及非經濟動物用藥權益,縮短本案預告期間為14日實有必要。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2段100號9樓。

(三)聯絡人:朱技正。

(四)電話:02-33436423。

(五)傳真:02-23047055。

(六)電子郵件信箱:aphia@aphia.gov.tw 。

部長 陳 駿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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