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區

修正「供獸醫師(佐)治療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人用藥物類別品項」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發布日期:114-11-03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1月3日
發文字號:農授防字第1141863134號

主  旨:修正「供獸醫師(佐)治療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人用藥物類別品項」部分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動物保護法」第四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修正「供獸醫師(佐)治療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人用藥物類別品項」部分規定。

部長 陳 駿 季

附件下載

  • 回上一頁
  • 114-11-0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