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區

修正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六條第五項、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適用之天氣參數如附表,並自即日生效

  • 發布日期:115-02-26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5年2月26日
發文字號 : 農輔字第1150022206號

主  旨:修正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六條第五項、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適用之天氣參數如附表,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下稱本辦法)第六條第五項及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

公告事項:

一、修正公告「壹、農產業」部分災害別救助品項之天氣參數如下:

(一)豪雨:

1、新增蔬菜/結球白菜、芫荽、九層塔之災害性天氣參數及災損天氣參數;花卉/菊花之災害性天氣參數。

2、修正果樹/番石榴、蓮霧之災害性天氣參數。

(二)霪雨:修正特用作物/茶之災害性天氣參數。

(三)寒流:新增花卉/蘭屬-文心蘭之災害性天氣參數。

二、本次修正公告之天氣參數適用於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以後發生之天然災害。

部長 陳 駿 季

附件下載

  • 回上一頁
  • 115-02-2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