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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農藥使用及農產品農藥殘留抽驗辦法」第六條之一

  • 發布日期:115-03-12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3月12日
發文字號:農防字第1151875364號

主  旨:預告修正「農藥使用及農產品農藥殘留抽驗辦法」第六條之一。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農業部。

二、修正依據:農藥管理法第三十三條第三項。

三、「農藥使用及農產品農藥殘留抽驗辦法」第六條之一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moa.gov.tw)及本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網站(網址:https://www.aphia.gov.tw)。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二)地址:10006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2段100號9樓

    (三)聯絡人:陳技正

    (四)電話:(02)33432059

    (五)傳真:(02)23047355

    (六)電子郵件:aphia@aphia.gov.tw

部長 陳 駿 季 出國
政務次長 胡 忠 一 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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