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南投縣為辦理非屬森林副產物之竹筍(孟宗竹)115年1-2月乾旱(遲發性)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 發布日期:115-04-14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5年4月14日
發文字號 : 農糧字第1151006977號
主 旨:公告南投縣為辦理非屬森林副產物之竹筍(孟宗竹)115年1-2月乾旱(遲發性)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依 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六條。
公告事項:
一、本次辦理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之地區為南投縣,品項為非屬森林副產物之竹筍(孟宗竹)。
二、救助額度以「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蔬菜(二)救助額度辦理救助,每公頃4萬1,000元。
三、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之農民。
(二)辦理救助項目損失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三)有關農產品救助次數,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五項規定辦理。
四、受理期限及程序:
(一)依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辦理:
1、自115年4月15日起至4月28日止,於公告地區轄內相關公所受理農民申請。
2、例假日得照常受理申請,倘於受理期間內因天然災害發生停止上班時,受理期間按停止上班日數順延,請相關公所宣導受災農民周知。
(二)個案如因天災或其他不應歸責於己之事由(如交通中斷或通訊中斷等),致未能於受理期限內提出申請者,得於原因消滅後10日內,依行政程序法第五十條規定向鄉(鎮、市)公所申請回復原狀,由公所核實認定後,逕予受理。
部長 陳 駿 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