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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24日 發文字號:農授漁字第1151523152號
主 旨:公告一百十五年度兼營飛魚卵漁業許可採捕期間及總容許漁 獲量。
依 據:兼營飛魚卵漁業之管理及應遵行事項第四點。
公告事項:
一、許可採捕期間: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五月十五日起至本部公 告漁季結束日止;本部未公告漁季結束日時,至同年七月三 十一日止。
二、總容許漁獲量:三百公噸。
部長 陳 駿 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