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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宜蘭縣雙連埤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之類別及範圍」,並自即日生效

  • 發布日期:115-04-27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27日
發文字號:農林業字第1152400636號

主  旨:修正「宜蘭縣雙連埤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之類別及範圍」,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八條第四項。

公告事項:

一、「宜蘭縣雙連埤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之類別及範圍」於92年10月23日經改制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農林字第0920031443號公告,並於94年3月21日以農授林務字第0941700148號修正。

二、現經通盤檢討,依最新地籍資料及地籍圖,總計劃入2筆土地,劃出35筆非屬前開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原規劃範圍之土地及4筆非公有土地,並重新比對地籍資料,將國有林宜蘭事業區第43林班及第47林班,釐整為宜蘭縣員山鄉九芎林段17地號等33筆土地,面積總計為599.12公頃。

三、檢附旨揭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修正規定、修正後範圍圖及地籍清單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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