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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本部114年8月28日農人字第1140113779A號函

  • 發布日期:115-05-12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5年5月12日
發文字號 : 農人字第1150709469號

主  旨:公示送達本部114年8月28日農人字第1140113779A號函。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1項第1款、第80條及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應受送達人姓名:古曉文女士(本部亡故退休人員古德業之遺族)。

二、旨揭文書前經本部函請外交部協助轉致駐外館處辦理送達事宜,復經駐外館處函復無法送達。茲以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該文書暫存本部,應受送達人可隨時前來領取(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8樓人事處,電話:02-2312-4606),並應於公法上請求權時效【自故古員亡故之日(114年4月23日)起10年】內向本部申辦遺屬金。

三、另依行政程序法第81條規定,公示送達自最後刊登之日起,經20日發生效力。

部長 陳 駿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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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5-1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