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解除臺中市太平區、新社區及北屯區編號第1402號土砂捍止保安林部分面積0.017676公頃,並自即日生效
- 發布日期:115-06-05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6月5日
發文字號:農授林業字第1152213776號
主 旨:解除臺中市太平區、新社區及北屯區編號第1402號土砂捍止保安林部分面積0.017676公頃,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森林法第25條第1項、第29條第2項。
公告事項:
旨揭保安林現有面積為685.557345公頃,其中臺中市北屯區大坑段816-3地號土地,面積0.017676公頃,現況為大坑登山步道怡樂亭後方空地,符合保安林解除審核標準第2條第1項第1款所定,森林法第8條第1項各款所列用地所必要(其他公共設施用地)者,爰依森林法第25條第1項規定,解除其保安林。解除保安林一部後,旨揭保安林面積變更為685.539669公頃。詳如保安林解除區域明細表及保安林部分面積解除圖(圖1),併附解除後保安林位置圖(圖2)。
二、對本公告如有不服者,得自本處分公告之次日起30日內,依訴願法第58條規定,繕具訴願書經由本部向行政院提起訴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