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示送達本部115年5月14日農授林業字第1152400870號陳述意見通知書
- 發布日期:115-06-16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6月16日
發文字號:農授林業字第1152401191號
主 旨:公示送達本部115年5月14日農授林業字第1152400870號陳述意見通知書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及第81條。公告事項:
一、應受送達人李文正君因涉嫌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經本部以115年5月14日農授林業字第1152400870號陳述意見通知書,通知其自送達之次日起14日內向本部提出意見陳述書在案,惟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爰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二、本案陳述意見通知書正本暫存本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應受送達人得隨時前來領取(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2號,電話:02-2351-5441#670)。
三、本公示送達自最後刊登行政院公報之日起,經20日發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