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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優良畜禽產品驗證基準-肉品專則」、「優良畜禽產品驗證基準-蛋品專則」、「優良畜禽產品驗證基準-羽絨專則」。

  • 發布日期:115-06-25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5年6月25日
發文字號 : 農牧字第1150042674A號

主旨:預告修正「優良畜禽產品驗證基準-肉品專則」、「優良畜禽產品驗證基準-蛋品專則」、「優良畜禽產品驗證基準-羽絨專則」。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農業部。

二、修正依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四條。

三、「優良畜禽產品驗證基準-肉品專則」、「優良畜禽產品驗證基準-蛋品專則」、「優良畜禽產品驗證基準-羽絨專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a.gov.tw)。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農業部畜牧司。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
 (三)聯絡人:王技士。
 (四)電話:(02)2312-6051。
 (五)傳真:(02)2312-0341。
 (六)電子郵件:wjack@moa.gov.tw。

部長 陳 駿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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