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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5年度太平洋黑鮪漁撈作業自115年7月7日零時零分起停止捕撈,並自即日生效。

  • 發布日期:115-06-26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6月26日
發文字號:農授漁字第1151534306號

主旨:公告115年度太平洋黑鮪漁撈作業自115年7月7日零時零分起停止捕撈,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太平洋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第五條。

公告事項:
一、115年7月7日零時零分起停止捕撈太平洋黑鮪,並自當日下午6時起停止受理捕獲通報。

二、依太平洋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下稱本辦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規定,中央主管機關依第5條規定公告限期停止捕撈太平洋黑鮪時,自停止捕撈日起不得申領標籤,且已申領未使用之標籤作廢。

三、依本辦法第18條第2項規定,經許可從事太平洋黑鮪漁撈作業之鮪延繩釣漁船,於停止捕撈日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船上有黑鮪漁獲者:應於當日下午6時前,向漁業通訊電臺通報捕撈資訊,並於停止捕撈日次日返港卸魚。惟持遠洋作業許可並於公海作業之遠洋漁船,無須立即返港卸魚。
 (二)船上無黑鮪漁獲者:無須辦理通報及返港卸魚。

四、依本辦法第21條第5款規定,於中央主管機關依第5條規定公告之停止捕撈日屆至後捕獲之太平洋黑鮪應即丟棄,並於捕獲後24小時內,向漁業通訊電臺通報丟棄尾數、捕撈位置及每尾體重體長。

部長 陳 駿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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