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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中市霧峰區編號第1444號土砂捍止保安林113年檢訂結果,並自即自生效。

  • 發布日期:115-06-26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農業部115年06月26日
發文字號:農授林業字第1152211154號公告

主旨:公告臺中市霧峰區編號第1444號土砂捍止保安林113年檢訂結果,並自即自生效。
依據:保安林經營準則第4條第4項。

公告事項:
一、旨揭保安林現有面積為618.965000公頃,經113年檢訂結果,依地籍界線調整訂正減少面積0.418700公頃,檢訂後面積為618.546300公頃,為防止土砂崩壞流失及保護臺中市霧峰區萬斗六一帶,仍有繼續存置為保安林之必要,附檢訂後保安林明細表、保安林位置圖。
           
二、對本公告如有不服者,得自本處分公告之次日起30日內,依訴願法第58條規定,繕具訴願書經由本部向行政院提起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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