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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農民職業災害保險之職業病認可醫療機構名單」

  • 發布日期:115-07-02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5年7月2日
發文字號 : 農輔字第1150221392號
附  件 : 如文

主  旨:修正「農民職業災害保險之職業病認可醫療機構名單」如附表。

依  據: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職業傷病審查辦法第九條之一。

公告事項:

一、增列編號三十振興醫療財團法人振興醫院,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六月八日生效。

二、增列編號四十七聖昌診所,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六月八日生效。

三、增列編號四十八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新屋分院,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六月十二日生效。

四、修正編號九十八國軍左營總醫院岡山分院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之名稱。

五、增列編號一零八阮綜合醫療社團法人阮綜合醫院,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五月二十日生效。

部長 陳 駿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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