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區

公告委託「財團法人農業科技研究院」辦理「持有、使用指定公告動物傳染病感染性生物材料之輔導及查核」及「指定動物傳染病檢驗機構之查核」業務,委託期間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七月一日起至一百十七年六月三十日止

  • 發布日期:115-07-06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7月6日
發文字號:農授防字第1151862697號

主  旨:公告委託「財團法人農業科技研究院」辦理「持有、使用指定公告動物傳染病感染性生物材料之輔導及查核」及「指定動物傳染病檢驗機構之查核」業務,委託期間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七月一日起至一百十七年六月三十日止。

依  據:

一、動物感染性生物材料管理辦法第十四條。

二、指定動物傳染病檢驗及檢驗機構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第二項。

三、行政程序法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二項。

部長 陳 駿 季

  • 回上一頁
  • 115-07-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