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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指定洗選鮮蛋為應登錄溯源資訊之農產品與其應登錄之項目及標示方式」第四點規定勘誤表1份

  • 發布日期:115-07-09

農業部 函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5年7月9日
發文字號 : 農牧字第1150043037號
附  件 : 更正函pdf檔、實質法規命令規定勘誤表pdf檔

主  旨:檢送「指定洗選鮮蛋為應登錄溯源資訊之農產品與其應登錄之項目及標示方式」第四點規定勘誤表1份,請查照更正。

說  明:

一、「指定洗選鮮蛋為應登錄溯源資訊之農產品與其應登錄之項目及標示方式」業經本部中華民國115年6月30日農牧字第1150042894號公告在案。

二、因該公告內容第四點規定點次誤繕,檢附勘誤表,請惠予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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