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預告訂定「循環原料飼料工廠設廠標準」。
- 發布日期:115-07-13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5年7月13日
發文字號 : 農牧字第1150042862A號
主旨:預告訂定「循環原料飼料工廠設廠標準」。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農業部、經濟部、衛生福利部。
二、訂定依據:飼料管理法第九條第二項。
三、「循環原料飼料工廠設廠標準」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a.gov.tw)。
四、本修正草案係為因應廚餘養豬轉型政策,推動循環原料飼料工廠設置等措施,涉及畜牧產業實務需求及地方政府受理人民申請案件之審認依據,並為防範藉由廚餘散播狂牛病或非洲豬瘟之風險,為維護公共利益,確有其急迫性,有縮短本公告期間為30天之必要,於草案內容公告時,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3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農業部。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
(三)聯絡人:郭秘書。
(四)電話:(02)2312-4689。
(五)傳真:(02)2381-7566。
(六)電子郵件:kuo4689@moa.gov.tw。
部長 陳 駿 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