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檢送「公告嘉義縣(市)、臺南市、高雄市與屏東縣為辦理 115年8月下旬豪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修正公告勘誤表1份,請查照更正
- 發布日期:115-08-26
農業部 書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8月26日
發文字號:農牧字第1150043315號
附 件:如文
主 旨:檢送「公告嘉義縣(市)、臺南市、高雄市與屏東縣為辦理115年8月下旬豪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修正公告勘誤表1份,請查照更正。
說 明:「公告嘉義縣(市)、臺南市、高雄市與屏東縣為辦理115年8月下旬豪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業經本部115年8月25日農牧字第1150043310號公告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