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臺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115年8月下旬豪雨適用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簡化措施地區及品項。
- 發布日期:115-08-28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5年8月28日
發文字號 : 農糧字第1151112066號
附件 :
主旨:公告臺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115年8月下旬豪雨適用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簡化措施地區及品項。
依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
公告事項:
一、考量115年8月下旬豪雨災害造成臺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嚴重農業災損,為協助農民迅速恢復生產,下列地區及品項除以塑膠布溫網室栽培者外,鄉(鎮、市、區)公所得採簡化措施辦理勘查:
(一)臺南市:蔬菜全品項、酪梨及木瓜。
(二)高雄市:蔬菜全品項、酪梨、木瓜及番石榴。
(三)屏東縣:蔬菜全品項、酪梨、木瓜及番石榴。
二、農民申請救助項目屬上開所列適用簡化措施之品項及地區,依本辦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辦理,得免勘查。
部長 陳 駿 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