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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遴聘「農業部動物保護諮議會」第2屆動物保護團體代表委員作業程序

  • 發布日期:115-09-23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9月23日
發文字號:農護字第1150073174號
附  件:推薦表1份

主  旨:公告遴聘「農業部動物保護諮議會」第2屆動物保護團體代表委員作業程序。

依  據:農業部動物保護諮議會設置要點。

公告事項:

一、遴聘資格:曾參加經政府立案之動物保護團體3年以上,並經政府立案之動物保護團體、公會或直轄市、縣(市)動物保護主管機關推薦之代表人。

二、遴聘程序:
(一)檢具文件:
1、推薦表(如附件)。
2、推薦單位:政府立案之動物保護團體、公會證明文件或直轄市、縣(市)動物保護主管機關推薦文件。
3、被推薦人:身分證明文件。
(二)申請期限:請於115年11月30日前將推薦表及相關證明文件,以郵寄方式寄至「10014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 農業部動物保護司收」,收件時間以郵戳為憑。
(三)遴聘作業:由農業部彙齊申請案件審查遴聘之。
(四)委員聘期:自116年遴聘生效日起之三年屆期日止。

三、注意事項:每一推薦單位,推薦名額以1名為限。

部長 陳 駿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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